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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识别农药“三证”

来源:西部果友联盟 | 作者:西部果友联盟 | 时间:2014-12-25 09:20
        农药是重要的农资,是特殊商品,国家《农药管理条例》规定,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;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;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产品质量标准,技术规程进行生产,农药产品出厂前,应当经过质量检验并附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。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农药三证,缺一不可。我们应该如何识别农药三证,以防假劣农药呢?  
         1.农药登记证:临时登记证是以LS或WL打头。正式(品种)登记证号以PD、PDN或WP、WPN打头。分装农药的尚需办理分装登记证号。 
         2.生产许可证号:  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格式如XK13067009(40%水胺硫磷乳油),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格式如HNP33055C0440(58%车草宝可溶性粉剂) 
         3.质量标准证:我国农药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,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三种,其证号分别以GB或Q等打头。  
        凡是不以上述LS、PD、XK、Q等英文字母打头的三证号,往往是自己编写的,不受法律保护,其质量值得怀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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